高度超过16米必须“二次供水”、楼顶贮水池不许用混凝土作内衬、泵站必须采取减震防噪处理……合肥市建委就“二次供水工程”制定的详细技术导则,将从7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。
楼高超16米必须二次供水
根据技术导则,今后凡合肥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住宅小区、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凡楼顶面层高超过16米的建筑(住宅小区、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),都应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。
二次供水设施应有防冻、防曝晒措施,高位水箱间、水池间应设置防雷击装置。若是新建住宅工程,还应按照水表出户,一户一表设计。
水泵房不得噪音扰民
根据相关技术规程,高层建筑的水泵机组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,应采取减震防噪声措施,小区独立设置的水泵房,宜靠近用水大户;水泵机组的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。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水泵机组,宜设在吸水池的侧面或下方其噪声应在国家规范控制的范围之内。
“贮水池”须确保卫生
高层建筑自来水中流出小虫、水质有怪味……这些近年来出现在少数高层建筑用户家中的怪事,大多都是由“贮水池”的设计、防护不过关造成的。合肥市即将启用的技术导则,有望彻底解决这一问题。
根据要求,今后合肥市严禁设计、建设地埋、半地埋式生活用贮水池。低位贮水池底部应架空,距地面应不小于0.5m。贮水池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、浴室、盥洗室、厨房、污水处理间等。
此外,若贮水池容积超过用户设计48小时用水量的,应设置二氧化氯或臭氧发生器等消毒装置。贮水池(箱)应坚固、光洁,不渗漏,所用材料对水质无污染。一般应优先选用食品级不锈钢箱体;采用碳钢板焊接水箱的应做衬里或内涂层,外表面应做除锈防腐处理,并应确定定期做防腐防护处理的周期。
对于与二次供水水质直接关联的水箱衬里,将严禁使用混凝土、手糊玻璃钢和普通钢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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